恭喜您已获得周年庆活动优惠资格!
您的专属客服经理即将联系您
请保持通话畅通
您好,欢迎您来到安徽招标网【旗下网站】
采招网旗下网站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10-9688
所属地区 | 安徽 | |||||
招标编号 | ****** | 截止日期 | ****** | |||
招标代理 | ******* | |||||
招标业主 | 宿州***公司 |
(略) (略) :
因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违法行为通知书》案号:皖蚌交罚〔202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违法行为通知书内容如下: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黄皖l05592黄皖lk383挂涉嫌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行为,违反了《公路 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 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 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违法超限运 输)车辆,禁止行驶公路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车货总质 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 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仟*佰元整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 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 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 听证的权利。 (注:在序号前□内打“√”的为当事人享有该权利。)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联系地址: 龙子湖区沿淮路256号 邮编: * 联系人: 韩友 联系电话: 0552-*
上述文书已在我局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处罚中心)的办公地址( (略) 沿淮路256号)执法结果公告栏公告,现在我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同时发布上述公告信息。
内容包含关键词:嘉陵江大桥 土建
招标进展阶段:报名中...
附件类型:标书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
邀请招标推荐权
与您业务匹配的项目,邀请您直接参与,免资格预审
面向业主推荐权
急需采购大批设备或材料的项目,我们优先推荐
项目唯一推荐
对委托采招推荐供应商的项目,仅被推荐会员单位独享
项目监测
采招网提供项目监测服务,提供给会员单位
同城活动
采招网不定期组织同城活动,您可以申请主办活动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